广东省重点实验室
一、省重点实验室是组织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推进高水平学术交流、产出原创性科技成果的重要载体;是研究前沿与关键共性技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
二、省重点实验室的类别及其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分为两类:
(一) 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面向学科发展前沿和重大科学问题,面向经济社会的重要领域,以提升广东省源头创新能力、引领带动学科和领域发展为目标,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前沿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创造并获取新原理、新知识、新方法,推动学科和领域发展;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支撑产业技术创新。
(二) 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聚焦行业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引领行业科技进步为目标,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先进工程技术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加强与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的协同与衔接,实现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行业技术水平。
三、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在广东注册的法人单位。其中,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等法人单位建设,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研发投入力度大、科研活跃度高、研发条件好、科技创新实力强的企业法人单位建设。
四、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研究领域、内容明确,近中远期建设目标清晰。
(二) 科技优势明显,在本领域、本行业处于国际、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科研实力雄厚,能承担和完成国家及广东省重大科研任务,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
(三) 科研人员队伍素质优良、规模适中、结构优化、能力突出,且保持相对稳定。
(四) 实验室主任、学术带头人科研,学术水平高,学风正派民主,注重团结协作,实验室主任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能力。
(五) 科研用房和场地相对集中且面积充足,科学仪器设备居国内一流水平并对外开放使用。
(六) 科研组织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比较完善,创新文化氛围良好。
(七) 具备良好的实验室科研基础,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已建设运行2年以上的省直和地市等部门建设的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