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推进全省企业研究开发的后补助资金。补助资金采取事后奖补、分档补助、一次性拨付方式,对经核实的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助支持,按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有关程序拨付。
在广东省内(不含深圳)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
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根据研发计划及资金需求,提前安排研发资金,并已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本补助资金将参考企业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的可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进行补助,企业应先到税务部门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不受企业是否盈利限制)。
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和各级科技行政部门发布的申报指南规定的领域和方向,且实施地在广东省内
申报时间是以每年省科技厅会同财政厅发布的当年度《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通知》为准。
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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