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辰-腾熙 科技咨询
咨询热线:
185-0666-6621

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是为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为激发市场活力,给企业“减负、松绑”,国务院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等要求,对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加强税收优惠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研发费用税前扣除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井能准确白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可享受加计扣除。
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科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实际上,这些活动在旧政策下也不属于可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范围,所以这项反列举完全是扩大了研发活动的范围。另外还增加了创意设计活动:即指多媒体软件、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等。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补贴情况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