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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大专项
二. 九大支持赛道: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数字经济、海洋、现代种业、现代工程技术。
三. 资助额度与实施周期
重大专项:单项目省级财政2000 万–5000 万元,周期 3–5 年,下设多个子课题;
重点专项:单项目省级财政300 万–1000 万元,周期 2–3 年;
资金分阶段拨付:立项 70%,中期考核合格拨付剩余 30%。
四. 硬性申报条件
牵头单位:省内独立法人,高新技术企业、省实验室、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优先;指南常要求企业牵头;
自筹配比(强制)
企业牵头:总投入自筹≥70%;
高校 / 科研院所牵头:自筹≥50%;
产学研联合体:联合单位总数一般≤5–10 家,每家必须承担实质研发任务;省外单位不能分省级财政资金;
团队限项:同一研究团队同批次只能牵头 1 项或参与 1 项同领域专项;
无科研失信、无逾期未验收省级项目。
五. 申报、评审、管理规则
申报渠道: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每年分批次发布专项指南;
评审方式:形式审查→网评→现场答辩,同一方向申报不足 3 家不予立项;
考核机制:年度进展报告 +中期评估 + 终期验收;核心指标:发明专利、样机 / 新产品、产业化落地、产业链带动;
优势叠加:拥有珠江人才、特支、扬帆团队、博士后工作站、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评审大幅加分;
经费自主权:设备采购简化、劳务、耗材、知识产权、中试示范均可列支,严控分红、基建、接待。 |